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甘州区,隶属于甘肃省张掖市,位于千河西走廊中部,地处东经100°6′—100°52′,北纬38°32′甘州区—39°24′之间,南依祁连山,北邻内蒙古阿拉善右旗。甘州区属大陆性气候。年平均日照时2932-3085小时,境内有4条主要河流和26条季节性河流,河水径流量16.6亿立方米,地下水资源储量达9.9亿立方米,2012年耕地68.62万亩。2012年甘州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5.31亿元,占计划的78.8%,同比增长10.1%,其中第一产业完成8.08 亿元,第二产业完成7.66亿元,第三产业完成9.57亿元,乡镇企业增加值完成6.84亿元,占计划的79.14%,同比增长18.7%。2018年10月10日,甘肃省政府批准甘州区退出贫困县。2012年甘州区辖1区(东北郊新区)、11镇(梁家墩镇、上秦镇、乌江镇、沙井镇、大满镇、小满镇、甘浚镇、新墩镇、碱滩镇、三闸镇、党寨镇)、11乡(长安乡、西洞乡、廿里堡乡、靖安乡、花寨乡、安阳乡、和平乡、小河乡、明永乡、龙渠乡、平山湖乡)、243个行政村。